一、对各二级单位、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与协调;
二、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令限期纠正档案违法违规行为,向学院提出处分建议;
三、按照相关规定对档案归档范围、移交期限、保管期限、公开利用等进行确定和审批;
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利用档案馆保存档案的审查和批准;
五、组织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实施;
七、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的档案审批;
八、按规定对学院划拨给档案馆的各类经费进行管理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