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库房,专存档案(资料),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第三条 档案入库出库要及时登记;档案存放要固定位置、编制存放位置索引,档案用毕,要及时归回原处。
第四条 档案库内要设置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等设施,坚持日常温湿度观察记录和调控。
第五条 每年年终对库存档案进行一次账物核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档案库房要适时通风,经常保持清洁卫生。